雅西公司员工“十不准”
发布日期:2010-09-14 发布来源:综合办公室 阅读量:8,099次1、不准私自与参建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2、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参建单位吃、拿、卡、要;
3、不准刁难参建单位或与参建单位串通一气坑害公司的利益;
4、不准与参建单位或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
5、不准向参建单位推销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保险等;
6、不准玩忽职守包庇隐瞒质量、安全事故;
7、不准向参建单位介绍施工分包或兼职、安插人员;
8、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9、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10、不准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擅自脱离岗位或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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