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肃公务接待纪律

发布日期:2009-02-26 发布来源:中国廉政网 阅读量:4,890次

为严肃公务接待纪律,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严格遵守接待规定和接待纪律,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接待经费开支。 

大力简化接待礼仪,是江西此次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的第一项内容。该省要求,上级机关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接待单位一律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组织迎送活动,当地领导一律不得到辖区边界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接待人员,不得搞层层陪同。严格按规定使用警车,严格控制当地随行车辆,避免扰民和影响交通。 

该省还对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接待单位严格按接待标准提供食宿、交通服务,不得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严格实行定点接待,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内部招待所和所在地党委、政府所属饭店、宾馆及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其他定点单位接待。尽量压缩用餐时间,一般用餐时间不超过35分钟,宴请时间控制在50分钟以内。按规定标准收取应当由接待对象负担的各种费用。 

为切实加强管理,《通知》强调各地和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下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转嫁接待费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车辆,对基层超标准接待要坚决制止并提出严肃批评。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