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规范行政事业收费

发布日期:2008-10-12 发布来源:中国廉政文化网 阅读量:2,955次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减1/3

    为全面推行“阳光收费”,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加强政府廉政建设,今年6月中旬,长沙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事业单位开展的经营性服务性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昨日通报透露,长沙市市直机关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共50个,共有收费项目307项。

    这次检查了43个单位,涉及的收费项目264项,其中行政性收费103项,收费比较规范;事业性收费79项,收费基本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77项,有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存在部分单位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事业单位经营性服务性收费未完全实行“收支两条线”等。

    “工本费,一个红皮本子,成本只要三五元,却要收15元到20元。”张剑飞指出,一定要转变理念,规范、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刻不容缓。“第一批先减1/3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张剑飞强调,下一步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部门自查自纠,把项目、额度减下来。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彻底切断部门利益链条。同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部门加强对这些单位的财务审计。

    乡镇财政收入纳入县级财政管理

    省财政厅于2005年开始探索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目前全省130个县(市)区已实施的有120个,其中95个已通过省财政厅验收合格。

    目前长沙仅长沙县、高新区通过政府批准全面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其他区县(市)未正式启动。据介绍,“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预算共编、核算统一、账户统设、集中支付、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具体将取消乡镇政府及所属各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账户,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县级财政管理,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非税收入票据,严禁乡镇坐收坐支,转移和隐匿收入。乡镇全额财政负担的人员工资由区县(市)财政部门统一发放,直接计入个人账户。同时,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县级乡镇财政管理部门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统一办理。

    配建学校要与房产项目同时交付

    城市义务教育设施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城市义务教育资源不足,保障城市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

    据介绍,城市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可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由政府统筹统建。配套学校建设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二是由开发商自行配建。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时,每4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应按标准规划配置小学、幼儿园,每8000居民以上住宅区还应按标准规划配置中学。达到上述规模的,开发商应按标准自行配建中小学或委托当地政府代建。并且配建的中小学校应与开发项目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建设规划和预留的教育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张剑飞强调,规划一旦确定,不得调整,需要调整必须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各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尤其是规划、建设、房产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教育设施的配套建设。

    800万科技资金助推优势产业

    长沙市科技成果中试风险资金专项从2006年实施以来,已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安排了两批中试项目,下达资金1500万元。目前这两批中试项目累计实现新增产值2.8亿元,新增利税4083万元,同时还申报了专利44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昨日审定的5个中试项目分别为“大型飞机起落架功能原理设施及应用”、“高性能超细晶硬质合金棒开发”、“治疗丙型肝炎中药新药松栀丸开发”、“30米云梯消防车中试”、“以碳素铬铁为原料生产三氧化二铬和草酸亚铁新工艺开发”,建议安排经费800万元。

    据介绍,这5个项目均属产业优势突出、科技含量高、实施保障力强、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其中“大型飞机起落架功能原理设施及应用”是大飞机项目中的一个关键性子项目,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大飞机项目的成败,到2012年,预期每年可实现产值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