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将建立司法考评体系

发布日期:2008-08-10 发布来源:中国廉政文化网 阅读量:2,452次

  《意见》提出对这一体系的基本定位是,坚持审判执行工作与综合行政工作统分结合,在完善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明晰部门和个人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建立一套与之相应的量化的考核机制,借助法官业绩档案等载体,对法官司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使组织考察有充分依据、个人努力有正确方向、群众评价有明确标准、监督指导有统一尺度。

  “推行这一体系,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在加强自身法官队伍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依据这一思路定位,《意见》对设立考评机构、实施岗位考评、建立业绩档案、落实案件评查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当前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就做好人员分类管理相关工作、民诉法修正案施行后的组织人事应对、推动解决基层法官断层、短缺、流失等问题,作出了具体安排。

  此外,《意见》还就强化法官教育培训、建立巡视和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加强机关党建和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