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日期:2008-08-10 发布来源:中国廉政网 阅读量:2,480次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要深刻理解《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部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是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是提高“三个服务”水平、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一是要突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防止权力滥用和行为失范,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是要突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围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转包分包、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设计变更等关键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打造“阳光工程”。三是要突出交通运输行业行风建设,以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绿色通道”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四是要突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行政权力运行程序。
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要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和协办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牵头单位要履行主抓职责,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要加强监督检查,把贯彻《实施办法》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