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推行政问责制 媒体曝光事件将成重要线索
发布日期:2008-04-17 发布来源:中国廉政文化网 阅读量:2,556次
据了解,这项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重点将对妨碍落实科学发展观、损害群众利益及影响和谐社会构建、妨碍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效率低下失时误事等问题进行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土地、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问题,造成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同时,深圳将拓宽监督渠道,除了信访举报渠道外,围绕执法监察发现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件、突发性应急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以及新闻媒体曝光事件等问题都将收集线索,实施问责。
另外,该市还将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热点部位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惩处受贿和行贿行为。严禁国有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该市的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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