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纪委书记:和平时期腐败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
发布日期:2008-03-22 发布来源:中国廉政文化网 阅读量:2,429次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把握什么总体思路?
张惠新: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这就是当前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牢牢把握的总体思路。
记者:总书记提出了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和体现的四个基本要求,如何理解和把握这些要求?
张惠新: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改革创新,就是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惩防并举,就是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统筹推进,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重在建设,就是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把完善惩防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
记者:胡锦涛同志在这次会议上强调,要继续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如何理解这个重点?
张惠新: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开展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基本任务,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呈现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十七大提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并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以党内根本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对近年来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充分肯定。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的、战略的地位。它基本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既涉及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又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既包括从严治标的措施,又涵盖着力治本的内容;既要求从战略上加以把握,整体推进,又要求突出重点予以突破。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抓好的战略任务。
记者:怎样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张惠新: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首先要正确把握这一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和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保证。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进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将预防腐败工作与各项改革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协调发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坚持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相结合,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要着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充分运用党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形成的理论和经验,积极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发展。要通过五年的努力,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使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律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扎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目前,中央纪委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今后一段时间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切实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关键是全党要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要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引导他们结合各自的职能和特点,找准部门和行业党风政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源头,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措施,抓好落实,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这个体系。
马志鹏:把惩防体系建设抓紧抓好,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一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包括惩治和预防两个方面的内容,又涵盖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作风、深化改革、严厉惩处等各项工作,必须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二要抓住重点环节。当前,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和金融、司法等领域,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运行等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和掌管人、财、物的关键岗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抓住这些重点部位和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三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在政治领域要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经济领域要抓住谋取非法利益这个重点,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在文化领域要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面向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在社会领域要抓住维护群众利益这个根本,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王华元: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思路,注意把握和体现反腐倡廉建设的四项基本要求,始终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要突出实践性、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和前瞻性。实践性,就是要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始终贯穿于体系建设,用具体工作来落实体系建设,用体系建设来促进工作落实。针对性,就是要紧紧抓住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把降低腐败发生率和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方向,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加以解决,一项制度一项制度地加以完善。系统性,就是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形成防治腐败的整体力量。实效性,就是要结合各自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做到便于操作,解决问题。前瞻性,就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创新的思维、发展的思路来推进体系建设。我省将在初步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布局,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和惩治为重点,以整体构建、行业构建、专项构建、联合构建和科技促建为途径,通过不懈的努力,建立起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记者: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防止权力被滥用的关键。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将“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应该如何更深刻地认识监督的重要性?
张惠新:这些年我们查处了那么多违纪违法案件,那些犯了严重罪错的干部,出事之后几乎都是追悔莫及。这些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脱离了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事前他们并没有认识到监督的必要性,甚至认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因而总是千方百计地排斥监督。实践一再说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容易导致滥用,往往产生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只有这样理解监督,群众才有监督的积极性,干部才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
记者:做好干部的监督工作要抓住哪些关键环节?
张惠新:加强监督,是党章所规定的,必须得到全党的遵守和执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能不能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是衡量其政治上、思想上是否真正合格的重要标准。第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第二,最重要的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督促检查,促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的高度一致,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第三,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第四,加强民主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巡视制度的作用,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马志鹏: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抓住三个环节。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二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胡锦涛同志着重强调了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以及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这抓住了问题的核心。必须按照这一要求,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三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今年是北京奥运的决战之年,围绕办好奥运会这件大事,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陈文清: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要按照“权力的取得要有据、权力的配置要科学、权力的运行要公开、权力的行使要依法、权力的监督要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权力规范运行。权力的取得要有据,就是必须坚持职权法定,不得自行创设权力。权力的配置要科学,就是必须合理划分部门之间、各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职能,实行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形成既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权力运行要公开,就是使权力运行的事前决策、事中执行和事后监督纠错全过程都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遏制权力腐败的民主监督机制。权力的行使要依法,就是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权力的监督要到位,就是既加强事后监督,又加强事前、事中(日常)监督;既加强纵向监督,又加强横向监督;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又加强对领导机关的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记者: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将“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有什么新的思路和举措?
张惠新:只有对查处腐败案件态度坚决,不姑息,不手软,才能向人民表明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也才能教育警醒干部。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精辟论述了查办案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表明了我们党对查办案件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当前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态势,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和突破一批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要以解决好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决不能让他们得到任何不法之财。加大对腐败分子的追逃力度,决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要加强查办案件的预防功能,强化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有效预防、揭露、惩治腐败的能力。
马志鹏: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可以提高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今年,北京市查办案件重点要抓两头:一头是抓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影响恶劣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吞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一头是抓基层组织和干部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吞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