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元旦期间“八个严禁”显成效
发布日期:2008-01-03 发布来源:中国廉政文化网 阅读量:2,721次
昨日,镇海区纪委接待了2008年元旦节后四位主动上缴礼金、礼券的领导干部,共折合人民币4500元整。去年年底,镇海区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纪委要求,早部署早落实,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专门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并提出“八个严禁”要求,并向社会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元旦期间,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通知》的“八个严禁”规定,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包括各种加油卡)以及贵重物品;不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度假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以各种明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不私用公车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不违反规定组织开展达标评比、考核奖励和节日庆典活动。
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均能按照《通知》精神予以认真贯彻落实,在加强教育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新风尚,自觉反对和制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等消极腐败现象,使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密切。截止目前,该区信访举报部门没有接到一起因领导干部违反元旦期间“八个严禁”的投诉和举报,全区上下元旦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总体良好。
上一篇: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下一篇: 廉政教育要注重“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