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成都纪检监察不再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
发布日期:2007-10-09 发布来源:中国廉政网 阅读量:4,130次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到会祝贺并作重要讲话。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欧泽高,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春城和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徐波分别向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授牌。省委成都巡视组组长沈国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隆森,中央纪委五室主任韩亨林,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办公室主任胡今扬,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佩智,市委副书记唐川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季桢,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朱志宏等出席大会。
刘锡荣代表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成都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说,今年6月,成都市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今天,又召开成都市推进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暨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成立大会,为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成都市在探索“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中又迈出了坚实步伐。他指出,成都这次改革符合十六大提出的创新精神,敢于吃螃蟹,敢于走第一步,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站得住脚的。刘锡荣希望,成都要以率先在全国推行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紧紧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特别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发挥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主动适应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要求,走出一条符合成都实际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路子,继续为全国、全省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委托,欧泽高向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要注意新旧两种机制间的磨合和转换,积极探索充分发挥派出纪检监察机构作用的方式和途径。希望成都以这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
李春城指出,对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找准工作着力点,增强监督实效性。派出机构要积极协调联系部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机制,督促落实惩防体系牵头任务,同时自觉接受所联系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做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模范,为建设试验区营造良好环境,为实现“新三最”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刘佩智宣读《关于组建中共成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一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成都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的通知》和有关组成人员任免通知。唐川平主持大会。市长助理陈争鸣、敬刚,市政府秘书长毛志雄,市政协秘书长沈有春出席大会。(完)(成都日报记者 陈文勇 李影)
纪检监察不再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
--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季桢就改革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变纪检组长派驻部门“分兵把守”为集中力量实施监督职能
■将班子内部监督转为部门班子外部监督
■将业务工作责任主体与工作监督主体分离
成都市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在新的管理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执纪水平?昨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季桢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改革总体思路 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分离
记者: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徐季桢:2004年,中央决定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这是党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6月,成都市被正式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如何为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给全市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将纪检组长派驻部门“分兵把守”变为集中力量实施监督职能;将班子内部监督转为部门班子外部监督;将业务工作责任主体与工作监督主体分离。在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前,派驻纪检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相当部分同志还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既当着“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改革后,派出机构不再驻在所联系部门,派出机构领导干部不再担任部门党组成员和接受党组分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经费,干部的行政、组织关系和工资福利,以及学习培训、年度考核奖惩等全部纳入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统一管理。这样一来,既提高了派出机构的独立性,也增强了派出机构的权威性,对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实现了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分离。
监督人员谁监督 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要追责
记者:在新的管理体制下,如何提高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执纪水平?
徐季桢:市纪委、监察局为加强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了干部教育、学习培训、交流轮岗、年度考核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实行内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特别是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也提出了严格要求:对发现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违反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行为,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模范。既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又要依法办事、文明执纪,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用人用钱 关键问题都要让纪工委晓得
随着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昨日挂牌开始运行,成都市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今后3年内,市纪委、市监察局将把向各部门派驻纪检组改为按照分片原则设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派出机构受市纪委、市监察局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将纪检组长入驻部门“分兵把守”变为集中力量实施监督;将部门班子内部监督转为班子外部监督;将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实施分离。
监督者说
第一纪工委书记、第一监察分局局长王意:作为试点,我们深感肩上责任重大,同时也满怀信心。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总体上要立足于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来进行。将派驻纪检组从驻在单位抽出来,单独成立纪工委,“外部监督”如何知其政?“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多渠道了解情况,找准源头,把握节点,监督到位。”
被监督者说
市文化局局长朱树喜:作为“第一责任人”,我将更自觉主动地抓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以此来保证城乡统筹发展中文化跨越的顺利进行。
市教育局局长杨伟: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力度。
市旅游局局长杨小英:从制度建设、办事程序和工作环节上预防腐败,保障我市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地加速发展。
统一管理
1个派出机构联系12~15个部门
去年,在中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的指导下,我市新都区就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以“分片归口设置、垂直领导、统一管理”为核心内容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纪委、省纪委的要求和市委统一部署,我市启动了此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
全市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将在3年内全面完成。其中,今年为启动试点,市级部门试点面为20%左右,有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信息办、市档案局;第一批参加试点的区(市)县占30%,有锦江区、武侯区、温江区、双流县、都江堰市、彭州市。2008年扩大试点,试点面达60%;2009年全面推行。
根据改革要求,1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联系12~15个市级部门,内设“综合预防处”和“监督检查处”,受市纪委、市监察局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行使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
实施改革试点的市级部门不再设立纪检组,不再设纪检组长或副局级纪检员、监察员职位。各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八大职责
指导联系部门反腐倡廉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一般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参加相关会议、参与相关工作、集体或个别谈话、召开相关会议,及组织年度巡查、专项督查和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同时履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赋予的8项职责———
监督检查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等情况。
监督检查所联系部门党政班子及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等情况。
指导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受理对所联系部门党组(党委)、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
经批准,初步核实反映所联系部门党政班子及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处理所联系部门处级干部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对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每年对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和有关专项评价。
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多项权限
提拔中层以上干部须征求纪工委意见
加强监督将成为派出机构第一位的职责。为此,改革赋予了派出机构一定的权限。其中包括:查阅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资料;以当面询问或发函方式要求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就纪检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建议所联系部门停止涉嫌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向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等等。
同时,各部门印发的全部正式文件须及时抄送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须提前通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参加;拟提拔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须征求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意见;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等情况须及时告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新都改革一年:关口前移 盯紧管人管钱部门
2006年,新都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新都区纪委、监察局向全区71个区级部门及8个驻区部门派出了9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派驻纪检组的负责人,其组织关系、工资福利等都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直接负责。一年来,新都的改革带来了哪些变化?
经历者说 找到监督的感觉了
“可以这样说,在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后,我更能全面充分行使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新都区纪委派驻新都区某部的纪检组长王某感慨地说。
王某在改革前就在区上某局当纪检组长,按当时的“双重领导”模式,她既是该局的班子成员,也是区纪委派驻的纪检组长。她的工作分工由驻在部门安排,其行政关系、党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和年度考核等由驻在部门管理,往往更多地接受部门的领导,“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难以做到“超脱”,不便于监督者大胆履行监督职能。
始于2006年7月的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让她的工作有了变化。随着《成都市新都区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工作暂行办法》《成都市新都区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联系及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措施的出台,王某开始“找到了感觉”:参加驻在部门和片区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出席党组会议和行政领导会议,研究部门人事安排、职称评定的会议等。说到变化,她的体会是:“有效推动了监督力量的整合,切实提高了监督的效能和实效。”
改革者说 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
“新都区这项改革,是在内、外因共同作用下结出的硕果。”新都区纪委一名负责人如此评价。他说的外因是2006年3月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的一次调研。当时,刘锡荣到新都区调研指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听取有关情况后要求全区对改革现行纪检监察体制积极进行探索实践,创造总结出一个全新的制度模式。对此,新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新都实际,就改革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
而他说的内因,是当时新都区共有71个区级部门,由于人手不够等客观原因,一些部门较长时间没有纪检组,现行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记者在新都的实施方案中看到,所有纪工委、监察分局和纪检组的派驻,都突出了对管人、管钱、管物、管事相对较多,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的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该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初,在对一起被区委、区政府确定为重大集体访案件的查办中,区纪委、区监察局抽调派出机构人员直接参与办案,为突破案件提供了保障。
改革试点已经进行了一年,新都区纪委在总结材料中写道:“通过一年实践,新的管理模式初具框架,新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对于‘强化监督职能、理顺工作关系、增强监督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