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7万件 涉案金额45亿元
发布日期:2007-02-16 发布来源:新华网 阅读量:4,222次2月15日电(记者卫敏丽 崔清新)中国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7084件,涉案总金额45.06亿元。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介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49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和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开展了自查自纠,认真进行整改,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收缴不当所得4.17亿元。
李玉赋说:“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他同时通报了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受贿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副会长刘文杰受贿案、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受贿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受贿案等案件。这20起案件的涉案人员大多数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详细]
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还很严重 要着重查处官商勾结
李玉赋强调,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李玉赋强调,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还很严重,专项治理的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务必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工作。既要抓好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又要抓好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的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条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要明确标准,严格把关,扎实做好自查自纠的评估验收,防止“走过场”。要普遍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要责令“补课”。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不能为了赶进度而降低要求。
李玉赋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着重查处官商勾结、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要查处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步伐。
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管用、近期能够见到实效的法规制度,强化对经营者和从业者的引导、约束和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惩处,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列入黑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体制机制。
李玉赋通报了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